地下人防工程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1.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⑵避难走道的前室;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武汉消防排烟窗,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和丙、丁类生产车间;⑵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⑶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火警状态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排烟窗规范,智能控制箱接收该楼宇原有消防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