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正确使用投币充电站为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照《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即日起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郑州投币充电站安装公司,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郑州投币充电站投放,一律强制搬离。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