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测评价和监管建立能源局指导、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协调、基地所在地市(县)落实、技术管理机构技术支撑下的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各基地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组织技术管理支撑机构认真做好基地项目技术方案论证、主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后评估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目主要光伏产品达到相应技术产品指标要求。各基地所在地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选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