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专利转让书,在专利申请发布、专利申请审定布告(在1993年1月1日前)和专利授权布告时给予的不同阶段标识号码,专利转让权,即申请号——的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码;专利号——在授予专利权时给予该专利的一个标识号码;揭露号——在创造专利申请揭露时给予出版的创造专利申请文献的一个标识号码;审定号——在创造专利申请审定布告时给予布告的创造专利申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