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利益驱动下盲目提高掺量,故建议:1)单掺矿粉时,以30%~40%为宜。大体积混凝土可增至50%以上,以达到明显降低水化热的目的。矿渣微粉2)复掺时,总取代量不宜超过50%。粉煤灰控制在20%以内,矿粉控制在30%以内。3)初期使用时,建议粉煤灰控制在10%以内,矿粉控制在20%以内,大体积混凝土可适当放宽。 由于混凝土长期处于塑性状态,会使混凝土发生较大沉降收缩,常常出现沿箍筋的环行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