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3号建议规定,非自动衡器按准确度级别划分为 4个等级。按配用衡器的级别,将称重显示器也划分为4个等级,并分别冠以与衡器对应的级别代号:Ⅰ、Ⅱ、Ⅲ、Ⅳ。每个级别的称重显示器的计量i大允许误差为对应级别衡器允许误差的0.5倍。称重显示器、称重传感器和秤台是电子衡器的三大组成部分。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