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2.1 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2.2 “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