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建筑设计规范报告厅可以参考中小学合班教室的要求进行设计,报告厅的细部尺度应适当调整。请参阅《建筑设计资料集3》82页“视听及合班教室”,相关规范如下。《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第3.9.4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T500mm;教室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