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岗位设置风险防范1.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要求《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了明确限制,行政机关对劳务派遣岗位的管制将更加严格,可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2.劳务派遣岗位的比例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