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500气体报警控制器一、城镇燃气气体报警器控制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二、城镇燃气气体报警器控制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2.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三、可燃气体探头、不完全燃烧探头、复合探头及紧急切断阀不得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