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启动装置系统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定期使系统进行自放电,更换应急放电时间小于30min(超高层小于60min)的产品或更换其电池;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小于15cd/m2时,应马上进行更换。消防应急启动装置 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