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散。焦化厂许多设备都设有放散管,加工处理或贮存易i燃、可燃物料的设备或贮槽,放散管放散的气(汽)体有的本身就是可燃(爆i炸)性混合物,或放出后与空气混合成为可燃(爆i炸)性混合物。《焦化安全规程》规定,各放散管应按所放散的气体、蒸气种类分别集中净化处理后方可放散。放散有毒、可燃气体的放散管出口应高出本设备及邻近建筑物4m以上。可燃气体排出口应设阻火器。 一是设备、容器和管道本身存在漏洞或裂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