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及审批程序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外经贸委(外贸局)向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部门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或地方的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