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手类别的注册商标价值更高。同样是注册商标,商标变更合同,第22类的商标和第25类的商标价值通常相差甚远。由于,22类是“绳、网、纤维质料”等类别,在日常日子中比较“偏门”;而25类是“服装、鞋、帽”等类别,其热度远远超越前者。一般来说,第3类的日化用品、第25类的服装鞋帽、第29类的食物、第30类的便利食物、第33类的酒类、第43类的餐饮住宿、第35类的广告出售等注册商标,比较“抢手”,在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