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的员工持股方案设计认为非上市公司没有上市公司“激励股权总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限制,员工持股方案设计也没有“激励对象个体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要求。相反,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在拟定员工持股方案涉及激励总量时,不能受上市公司“10%”、“1%”上限规定的影响,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应当充分注意人力资本理论的实践,充分注意物质资本发展总趋势在下降甚至产生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