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辅助与公用工程2.4.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应设置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传输功能。2.4.2 垃圾处理量应按实际重量统计与核定。2.4.3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并应方便车辆的进出。物流应分开,并应做到通畅。2.4.4 厂(场)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消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