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木材熏蒸操作规程:1、检验物品:接受熏蒸任务之后,对照《熏蒸计划书》 ,核对被熏蒸货物 的品名、数量。2、按与仓位墙体成 90℃直叫,定做木箱,卸货堆仓,仓内墙体两侧各预留 1 米宽通 道,仓内堆高限 4 米,限长 40 米。 3、测量仓内堆跺体积,并据此作为熏蒸体积4、开启空载吹风,以确认熏蒸仓位。5、将以苫盖帐幕的仓内空气排除(抽风机) ,尽量减少仓内空气量。 免熏蒸托盘因是用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