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的受理文审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2.2 申请认证材料不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想了解更多关于 SC食品认证的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