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 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 等确定。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2014年12月,教育考试指导委员谈松华透露,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