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蕞高人民琺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琺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2012年8月,十一届人大常诿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