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及使用过程中的权责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或使用人建设自用充电桩,在接到自用充电桩建设资料后,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建设约定书。如物业不同意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1)组织核实并协调。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物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影响自用充电桩所在区域安全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况时,物业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