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轻程序、重证据,以侦1查为中心等等不够进步的一些特点,近年来在不断改善,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1讼制度的改革到既重证据,也重程序的理念的转变,都对刑辩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换位思考,要尝试站在法官的角度,用法官的中正思维,站在旁观者的社会一般人的价值观去考虑问题,用代表的公诉人的思维,全1面的,滴水不漏的考虑案件,调查1取证,指控犯罪是检1察院的义务,安庆犯罪辩护,如果律师取来反证,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