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正常作业时,关闭的吊笼门与关闭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50mm。否则应有措施使其符合要求,或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层站入口侧面防护装置。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m。③层门关闭时应全宽度遮住升降通道开口。④门关闭时,除门下部间隙应不大于35mm外,任一门与相邻运动件的间距有关的任何通孔和开口尺寸及门周围的间隙或零件间的间隙,应符合GB 23821─2009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