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房产律师咨询电话,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顺德律师咨询,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的子女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