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危险废物的法律认定对于危险废物的法律认定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认定为危险废物主要有以下情形:1、凡是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都是危险废物;2、虽没有列入的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根据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具有腐蚀性、毒性、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3、对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