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申请承认外国离婚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的离婚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作出的、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受理,离婚律师在线咨询,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