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其系统排烟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系统负担具有相同净高场所时,排烟系统,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应按排烟量较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对于建筑空间净高为6m及以下的场所,应按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较大值计算。2)当系统负担具有不同净高场所时,应采用上述方法对系统中每个场所所需的排烟量进行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