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源环保--环保安全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突发自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办理备案。在产生或是很有可能产生突发自然环境事件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理应马上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解决,立即通告很有可能遭受伤害的企业和住户,横沥镇环保安全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汇报。什么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