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张家港消防工程,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6.防烟、排烟设施及通风、空调系统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九)消防电源及配电:1.消防电源及配电应按所附设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2.宾馆(旅馆)饭店的电气设备安装,锅炉消防工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