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文件渝建发(2009)68号重庆市建设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使用楼后技术通告》(第五号)的通知。一般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是便于定期检查附属构筑物。四川省建设厅发布《2006》297号文件:《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井的通知》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合肥塑料检查井,视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