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建设工程质量潍坊州海建筑抗震支架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对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判定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既有建设工程,抗震支架预埋槽,所有权人应当进行抗震加固。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抗震支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