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读的政策:持有七类证明的非京籍学生将按照具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持有区县人力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以及其父母的“进站函”;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登记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