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的可供水量区域的可供水量是水源工程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的水量。可供水量应根据水源工程的来水工程、取水能力与用水工程综合确定。区域的地表水可供水量SWS有区域外水源工程的可供水量SWS和区域内的水源工程的可供水量SWSI。SWS=SWS+SWSI在前述的水资源量与水资源可利用量中,区域外的水量WSA已考虑了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