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应当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厨余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安宁市生活垃圾清运,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