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检测机制。各区应每月对辖区内各类环卫设施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水质检测,发现超标排放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市级层面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多次发现问题的区进行行业通报。发动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清运监督,可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建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智慧监管。整合现有清运车辆监控系统,合理增加摄像头、放水口传感器、称重系统等监控装备,充分运用“大数据、大平台、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