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辐射防护为了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广大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科学技术、技能和其他辐射应用事业的发展,制定规定。伴有辐射照射的一切实践和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开展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及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退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向主管部门和门提交辐射防护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标题3演示(可以不写标题)铅玻璃防护窗系列:铅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