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考核工作出台《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分解确立了各区县2015年“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编制了《天津市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了《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开展2013年考核指标分解确认工作,为开展试点地区试考核做好准备。 二、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由市批转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