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 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