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间赠予房地产、无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人能不能做为原告人提到离婚需求、生育权纠纷案件、夫妇一方私自出售一共有房子如何处理、要求离婚损失赔偿的产权人等情况提出了有关要求。在《婚姻法解释(三)》征询建议期内,社会发展各界人士普遍参加,积极主动出谋划策,余杭区家庭婚姻律师,充足体现了对家庭婚姻审理工作中的关心、了解和适用。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是需要具有的公文,离婚协议是夫妇彼此就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