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 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 据。权利冲突的证据主要侧重于:涉案专利与在先权利的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类似;涉案专利中具体元素与在先权利的比对是否相同或近似;是否会导致公众混淆误认。以上一般需要提供在先权利证明以及对应的比对表格证明构成权利冲突。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