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要求分别在和省级层面建立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机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管理机构和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参加。实际工作中,2010年,、就建立了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部分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铁路局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了对铁路无线电频率的保护,确保铁路运行安全畅通。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电磁环境日益复杂,无线电干扰时有发生,影响铁路无线电业务安全,加强铁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