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权如何进行转让?
申请权人发生变动或转让他人的行为,首先双方需要签订申请权转让合同,申请权转让合同,即是指将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与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说订立的合同,其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名称、发明创造技术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技术的现状况和约定金额。其次申请权人应向局提出并办理转让登记程序,之后由局进行公告,生效期限为合同自登记之日起,如不向局进行办理登记,该申请权将是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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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作者:东莞市神州众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评价报告,以及办理流程作用
评价报告,是局根据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申请进行检索,给出分析和评价的报告。是自愿办理,并不是强制要求的,而且权人不能用评价报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主要作用是: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评价报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到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工作的部门;也可用于商务平台,作为材料下架别人产品,或者重新上架自己的产品;通过报告的分析,权人可知道该申请是否相对稳定和潜在的风险,尽早规避风险,减少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
评价报告针对的是,已经授权公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权稳定性不高),发明是不能办理的。
评价报告,办理时间大概是2-3个月。

外观申请多久后可以销售产品
产品申请外观后,拿到受理书便可销售,但是根据《广告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广告设计产品或方法的,应标明号和种类,未取得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权,禁止使用未授予权的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作广告。
换句话说,可以销售,但不能标记号,建议不要大规模推广或包装宣传。
目前外观申请,大概6个月便能出结果,快着4个月,时间并不长,建议申请人先申请后销售,授权后宣传推广。
产品:神州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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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议定
包装规格: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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