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事故排水时,应根据物料挥发性、毒性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但可燃气体的凝结液和下列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地面雨水收集系统,温度超过40℃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