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设计依据: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7.1条: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建筑抗震支架C型钢定做,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0.4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