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中大肠菌群数不超过3CFU/L饮用水标准规定,饮用水中大肠菌群数不超过3CFU/L,细菌总数不超过100CFU/mL。2005年6月开始,城市供水卫生标准有所提高,粪大肠检测仪,自来水中细菌菌落数不得超过80CFU/mL,任意取100mL水样不得检出大肠。因此,对水中的细菌数量及大肠菌群数的检验是保证饮用水安全和控制传ran病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评价水质状况的重要指标。为检验饮用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