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验收(检查)记录是事故调查重要依据之一施工现场、办公室、临时宿舍、临时维修门及工作间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热设备;现场办公室、作间及维修门不得使用超过100W的白炽灯;大功率(1000kw及以上)的室外(施工照明)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物品,灯具与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不得在电线上挂杂物及衣服等物品。施工用电验收(检查)记录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