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点监测点布置(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基坑支护工程,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7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10米;每一典型坡段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