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i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充电桩报告公司,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充电桩报告,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i家指i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