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要求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商标构成要素。商标的显著特征。商标所具有的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