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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河南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郑州林奥】(推荐商家)

更新时间:2024/8/28 1:20:12
河南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郑州林奥】(推荐商家)

我们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首先就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那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来带大家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我们需要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各项数据,正确填写。大家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一点,万一填写错误,那可就麻烦啦。填写完成记得签字,保证申请书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请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为大家讲解的就是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书注意事项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惑的地方可以前来咨询【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想要开一条食品生产线,应该先获得食品行业的各种认证,今天我们来说说食品检验机构的认定管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第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

第九条 有关主管部门所属和经其批准设立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认监委负责实施;除上述机构外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


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食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下面我们看看什么情况是需要整改的:

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资质认定证书6—12个月,证书暂停期间不得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一)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增加检验项目或者超出资质认定批准范围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

(三)接受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行为;

(四)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食品检验,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承担行政机关指出的定的检验任务,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QS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

河南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郑州林奥】(推荐商家)由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咨询、调研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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